浙江星卡流量版最新情况,通管局回复

浙江星卡流量版最新情况,通管局回复

回复如下,为方便阅读本站已做文字提取,未做任何修改

黄国良:
我局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和9月11日分别收到您反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电信’)未经用户同意单方面修改套餐内容”等问题的材料和补充材料。经调查核实,答复如下:

、您反映“2021年8月31日办理了浙江电信19元包月套餐业务(即星卡流量版套餐,号码为(177xxx ),套餐内包含畅享流量包,后浙江电信未经用户同意于9月1日单方面修改了流量收费方式,您认为浙江电信存在乱收费、虚假宣传等情况”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您于2021年8月31日办理号码 (177xxx )入网, 套餐为“星卡流量版(19元)套餐”,该套餐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统一对外推广销售,资费标准为19元/月,套餐内包含30GB定向国内流量,套餐外国内流量(即超出部分)按1元1CB/日收费(当日有效,自动续订,不使用不收费,当日流量不可结转次日使用)。浙江电信在8月30日发现前期因计费系统原因导致6月10日至8月30日期间用户每日套餐外国内流量超出1GB部分未收费后,于9月1日起单方面修改了计费方式,对用户每日使用的套餐外国内流量按1元/1CB 的标准收费。

、我局认为,浙江电信在该套餐的办理页面“国内流量”部分的资费标准描述不够清晰,容易引起用户误解,且该套餐从今年6月推出后每日套餐外国内流量超出1GB部分实际未收费,但未发现您所述的乱收费、虚假宣传等情况。另,浙江电信发现问题后,在变更计费规则前又未履行主动告知义务,从而引发用户争议。

针对浙江电信存在的问题,我局已责令浙江电信改正,要求其确保“星卡套餐(19元版)”用户办理页面“国内流量”部分的资费宣传通俗易懂、真实准确,同时对已办理该套餐的用户做好告知和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用户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局的调查处理情况,如对本答复存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QR code